明道立教辅俗化民 : 语出宋濂《文说赠王生黼》。这是宋濂为文章之社会功用及文章之性质所下的断语,“明道之谓文,立教之谓文,可以辅俗化民之谓文”,反之,“以句读顺适为正,训诂难深为奇,穷其力而为之,至于死而后已者,使其能至焉,亦技而已矣”,不得名之为文,故圣贤不学为文而有文,学为文者反无文。作者过份强调文章的政教功用,视之为明道立教、辅俗化民的工具,取消了文章的独立审美价值。作为一代散文大家和开国名臣,这一主张对明代特别是明初散文的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固然对元末纤弱浮华的文风不无救治,而其扼制散文艺术发展的作用亦甚明显。宋濂之后的方孝孺发挥此论,在《答王秀才书》中说:“凡文之为用,明道立政,二端而已。道以淑斯民,政以养斯民。民非养不能群居以生,非教不能别于众物。故圣人者出,作为礼乐教化刑罚以治之,脩其五伦六纪天衷人极以正之,而一寓之于文”。以此立论,而推崇尧、舜、禹、汤、周公、孔子之古圣贤,称颂《诗》、《书》、《易》、《礼》、《春秋》之古经典,批评后世违背圣贤为文之道,并指出“其弊始于晋、宋、齐、梁之间,盛于唐,甚于宋,流至于今,未知其所止也。”由此可知,明中叶的文学复古思潮明初已经开始酝酿,复古道而得古文,思路之发展甚显。宋濂和方孝孺所阐发的这一散文观念,植根于中国伦理政教型文化的深厚土壤,又对后世发生过久远作用,鉴识此论,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中国文化的特质,以求改造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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