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韵说 : 阮元撰。载《揅经室续集》卷三。作者以问答的形式,数列先秦、汉魏、六朝之例,反复阐明骈体文的平仄音律,同古时那种便于记诵的自然协音,已有很大的区别和距离。他强调说:“梁时恒言所谓韵者,固指押脚韵,亦兼谓章句中之音韵,即古人所言之宫羽,今人所言之平仄也。”“八代不押韵之文,其中奇偶相生,顿挫抑扬,咏叹声情,皆有合乎音韵宫羽者。《诗》《骚》而后,莫不皆然。”又说:“是以声韵流变,而成四六,亦只论章句中之平仄,不复有押脚韵也。四六乃有韵文之极致,不得谓之为无韵之文也。”因此,“韵者,即声音也。声音,即文也。然则今人所便单行之文,极其奥折奔放者,乃古之笔,非古之文也。”不看时代,不分析具体情况,而将古人的诗歌理论用来作为自己制造骈文理论的根据,可见其思想的迂腐,也不符合文学发展的历史实际。此文实际上是《文言说》中“文必有韵”说的进一步具体阐述。参见“文言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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