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与沅州 : 沈从文撰。载1935年《国闻周报》12卷11期。本文由桃花源的传说自然地引入对桃源与沅州风士民情的介绍,展示出若干湘西地方的风俗画面。占据画面中心位置的是桃源后江的妓女和沅水上的水手。妓女要向当局缴纳“花捐”,常被官吏流氓长期包定,她们日夜卖身,收入微薄,“得了病不算一回事”,必然的命运是被蹂躏至死。水手中无论舵手、拦头工人、小水手,工作皆极艰险辛苦,工钱却每天只合二分至一毛五分,而一旦遇险,则“生死家长不能过问”。另一方面,在地方上经营“特货”(鸦片)毒害人民的,却是那些大有来头的人物,包括“沿江之督办”与“上海之闻人”;沅州南门城边留下的一片黑色血迹,更是国民党“清党”时屠杀请愿农民与青年学生的罪证。在这样的特定背景下,作者以貌似轻松的口气,描述了桃源与沅州的景观、地理、物产、风俗,还借用屈原放逐行吟时赞美“沅有芷兮澧有兰”的诗句比照黑暗腐败的现实,其反讽意味是深长的。文中充满了对下层人民的同情与理解,对达官贵人、“风雅”嫖客的鄙夷与讽刺。因而是以风土志来观照社会状貌,表现深切爱憎。行文从容洒脱,多用春秋笔法;描摹风土人情,颇能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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