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疯狂越神圣 : 美国诗歌。艾·迪金森(见“一只鸟儿来到人行道”)著。写于1862年,发表于《诗集》 (1890),今收入托马斯·约翰逊编辑的《艾米莉·迪金森诗歌全集》,1955年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诗歌共8行,不分节。前3行说明独立人格的大无畏精神。在明辨是非的“眼睛”看来,最疯狂者实际上是最富有理智的人,最清醒者,也是最神圣者。所谓“明辨是非的眼睛”就是指那些有主见而行为果断的人,那些自己能够掌握个人命运的人。他有自己的价值观,有自己的独立人格,而享有真正的人生,充实而高尚的人生。如果听人摆布,依他人之见办事,或一味服从,那将是空虚,庸俗,而无所作为的一生——这对一个有理智的人来说,才是真正的疯狂呢!第4、5两行说明诗歌“由个人向社会”的过渡,抗议社会(大多数)对个人思想和行为的支配和束缚。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难以避免的。“社会”(大多数)总是管制着一切个人和团体。诗歌最后3行具体说明社会对个人的操纵:如果你顺从它,支持它,那你便是神智正常的;如果你犹疑,或者违抗它,你不久便要大难临头了,你被认为是神智失常了,社会将象对待牲畜一样对待你,将镣铐加到你的手脚之上了。总之,在诗人所处的时代,“个性”或“个人自由”是毫无立足之地的,阐述了个人与社会的对立关系,反映当权派的独裁和个人处境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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