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艺术作品——文艺学引论 : 文艺理论著作。W.凯塞尔著。写于瑞士,从1948—1965年,已出11版。中译本1984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陈铨译。W.凯塞尔(Wolfgang Kayser,1906—1960),德国文艺理论家。1933年希特勒上台后,流亡到瑞士,大战结束后,返回联邦德国。
本书是一部用形式主义观点撰写的探讨欧洲资产阶级文艺理论的著作,由序言、引论、第1部、中部和第2部组成。序言和引论讨论了文艺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认为,文艺学的研究对象不是广义的文学(一切通过文字固定下来的语言的东西,例如一本法律或宗教书),而是狭义的文学,即美文学。文艺学的研究方法和语言学的研究方法很接近,“因为一部文学创作不是任何别的事物的反映,而是与外界隔绝的语言构造。研究工作的最迫切的要求应当是确定各种创造性的语言的力量,理解它们的共同作用和透彻阐明个别作品的完整性。”换言之,一部文学创作就是一部语言的艺术作品,所以,文艺学家和语言学家应该互相学习和借鉴。第1部阐述了分析的基本概念(Grundbegriffe der Analyse),包括内容的基本概念,诗的基本概念,语言的形式,抒情诗、戏剧和史诗的结构。中部阐述了抒情诗、戏剧和史诗的叙述形式。第2部阐述了综合的基本概念:内含、节奏、风格、种类的结构。综合的力量必须以分析的力量为基础,后者一旦和前者发生关系,就从自己的孤立性中解放出来,这时两种力量互相影响,互相规定,在成型了的文学作品中变为不可分割的整体。
本书中不乏独到的见解,例如对美国作家约翰·斯坦倍克的《愤怒的葡萄》的结构的分析;对叙述形式(第一人称的叙述形式,书信体叙述形式等等)的论述;对“文若其人”(风格就是本人)以及伏斯勒、施皮策尔、龚多尔夫、克罗齐等学者对风格的看法的批判;对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和达达主义作品的语言形式的分析批判。但是,以内在的唯心主义为其理论基础,用形式主义的观点分析文学作品。认为,内容在文艺作品中是无足轻重的,作品之所以成为作品,不在于新的内容,而在于新的表现形式。认为作品的题材(内容的基本概念之一),是“在一个作品之外独特地流传下来的,现在对这个作品发生了影响的东西”,研究作品的时候,不是去探索内容,而是去探索内容的来源。把情节看作为组织作品的一种模型。尽管存在着不少理论上的问题,但本书资料丰富,将欧洲从古至今的最重要的文艺作品和理论著作都加以评介和分析,而且对不少问题提出了独特的见解,因而对研究西方文艺理论仍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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