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文 : 明清科举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亦称“时文”、“制义”、“制艺”。每篇由8部分组成,即破题(用两句话说破题目要义)、承题(承接破题的意义加以说明)、起讲(开始议论)、入手(为起讲后入手之处)、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自起股至束股才是正式议论,“中股”为全篇重心,在这4段中,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8股,故称“八股文”,也称“八比”。此外,八股文还有以下几个特点:①题目一律用《四书》、《五经》中的原文。许多考生牵强附会,缀合成文,近于文字游戏。②内容须以程朱学派的注释为准。考生行文命意,要依注作解,不得独出新论,妄自议论。③虽有大量排偶,却不求藻饰与音韵,不是四六句的骈体文。虽属议论文,却不许引证古史,不许巧设比喻。严重束缚作者的思想感情,文章枯燥寡味。八股文的书写亦有严格的格式,字数亦有限定,如清代康熙时要求550字,乾隆以后则以700字为准。八股文是明、清两代几乎所有官私学校的必修课,不会写八股文,就无法通过从童试、乡试到会试的科举考试,也就难以得官。八股文由明前期一直沿用到戊戌变法后,才随着科举考试的停止而废除。它除应付考试外,毫无价值,只是进入仕途的敲门砖,考生中试之后也就弃之不顾,其弊病是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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