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之一。

即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作品是作者思想的体现,作者的这一权利属精神权利的范畴。只有作者才有权对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决定作品的表达形式。

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对其作品的随意增删、变动、曲解或有损作者声誉的修改。

他人在改编(将一种作品形式改变为另一种作品形式,例如将小说改编成为电影剧本)、整理、注释、评论、编辑、翻译作品时均应忠于原作,若任意增删内容或粗制滥造,则导致对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作者有权要求侵权人修理重作、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作者的这种权利不是绝对的,他人利用某一作品进行再创作,总会体现出自己的风格。作出不损害原作声誉的变动、删改及校正,是法律所保护的行为。

例如拍成电影时将书面化的语言转换成适合电影要求的语言,将一些无关紧要的情节略去,对建筑作品作适当的修复、加工,转播他人表演时作适合荧屏需要的必要剪辑等等。

为您推荐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7年4月24日发布。全文为4章19条。第一章《总则》指出,为了维护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节目顺利优质播放而制定本《条例》,要求各级广..

《录音录像出版物版权保护暂行条例》

《录音录像出版物版权保护暂行条例》 : 广播电影电视部制定(经国家版权局会签),1986年9月15日发布,1987年1月1日起生效。该部门规章共有12条。明确规定广播电影电视部受国家版权局的委托,负责全国..

《保护电视广播的欧洲协定》

《保护电视广播的欧洲协定》 : 西欧保护广播组织权益的协定之一,1960年6月在法国的斯特拉斯堡缔结。主要规定一个成员国的广播组织在其他成员国可享有“国民待遇”,可以允许或禁止他人重播、转播、..

保护作品完整权

藏书保护

藏书保护:指历史上中国社会皇家藏书机构和私人藏书家对收藏的典籍图书所采取的技术保护。威胁藏书的完整和安全的原因是人为毁坏和自然侵害。人为毁坏如战乱、盗卖、焚书、禁书、偷窃、污损等。自然侵害如水、火、虫等..

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

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由中国科技协会、国家出版局、中央广播局和中国科普协会于1981年共同发起。每5年举行一次。1981年首届评奖共被推荐240余种图书、310余篇文章,后评定获奖科普作品112种。王书荣《自然的启示》等6种..

普里阿波斯式的作品

普里阿波斯式的作品:普里阿波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狄俄倪索斯和爱神阿佛罗狄忒之子,系果园与田野之神和牧羊、酿酒、果园种植和渔业的保护神。他的雕像是个大胡子男人,身穿长衣,胸前捧着水果,通常立在果园和葡萄园里。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