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新闻出版法和新闻机构组织法:1963年制定。此项法律规定:任何报刊的出版发行必须先在政府新闻部注册,报批、报刊发行人和主编必须由年满25周岁以上的沙特阿拉伯人担任;报刊不得在公民中散布和鼓励颠覆现政权和扰乱公共秩序,等等。新闻机构组织法规定,凡是沙特公民,都有权申请建立新闻机构,国家根据规定发给许可证,新闻机构必须在获得批准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设立。每个新闻机构成员不得少于15人;新闻部有权干预新闻机构的具体人选;一旦需要,新闻部有权解散某个新闻机构或吊销营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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