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状女子 : 卷三《巧拙颠倒》中人物。她因自为巧女子,而配拙丈夫,心中不平,赍恨而死。到阴间还要叫苦叫屈地告状,说“注姻缘的全没分晓!”包公赴阴床理事遇此案,尚笑其不知足。此女子申辩说:“大凡人生世上,富贵功名件件都假,只有夫妻情分极是真的。”巧妻配巧夫,才算两美,为什么如自己这样有才有貌,却配个痴不痴、憨不憨、聋不聋、哑不哑的无赖子?包公认为:缘法所在,强求不得,并且巧拙正好相济,因此斥此女为“妄缠”,但最后还是答应来世让此女在好处托生。包公对此案的审理实在不高明,倒是此女很值得注意,作品未加姓名,姑以“告状女子”称之,她注重夫妻之间的“情分”,要求“夫妻相配”,“彼此适当”,自“要拣好丈夫”,既反映了封建婚姻制度下广大妇女的共同愿望,又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与明中叶后,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个性解放思想抬头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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