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奏、节拍的变化对比 : 作曲的一个重要手法。主要反映在音的时值与力度上,也反映在一个乐句或一个乐段、一个局部或整个作品中。如陕北民歌《三十里铺》,前面三个乐句都是本身具有节奏对比,前半部是切分,后半部是几个八分、十六分与二分音符;第四句则形成明显的乐句间对比,开始就是一联串八分与十六分音符,效果突出。又如贺绿汀的《游击队歌》以小军鼓节奏贯穿始终,形象鲜明,但在“没有吃,没有穿,自有敌人送上前”等句,则 一反前面十六分和八分音符的连贯,而用八分与四分音符的连贯,形成节奏对比,展现新的意境。 节拍的变化对比,更多地反映在民间田歌、说唱、戏曲、歌剧,和中大型器乐作品中。我国的板式变化结构,就是以 一拍子、二拍子、四拍子、散拍子,和变化混合节拍,形成散、慢、中、快的多种板式的对比连贯,表现戏剧性变化。在器乐作品中,如莫索尔斯基《荒山之夜》中的节奏变化,柴可夫斯基《第六交响乐》中2+3/4和4/4拍子的交替运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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