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法用笔 : 中国古代画论用语。南齐谢赫“六法”中的第二法。我国古代以骨法为人的重要属性之一,认为“贵贱在于骨法”(《史记》)。谢赫以骨法论画,并将骨法与用笔联系在一起,概指画之有骨法,亦如人之有骨法,而画之骨法落脚于用笔。在这一点上,中国画与中国书法原理相通。传为卫夫人的《笔阵图》谓: “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此后对骨法用笔的解释虽各有不同,但在强调绘画中用笔的作用方面却是一致的。唐张彦远谓: “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归乎用笔。”宋郭若虚谓: “神采生于用笔。”元赵孟则进一步提出书画用笔同法的观点,主张以书法的笔意入画,强调绘画的笔墨趣味。书画用笔同法的理论,关系到中国后期封建社会绘画的一些艺术特点的形成,其影响一直延续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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