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剧“十要” : 明戏曲理论家吕天成(1580—1614?)在《曲品》中曾引他外祖父孙月峰说过的话: “凡南戏,第一要事佳,第二要关目好,第三要搬出来好,第四要按宫调、协音律,第五要使人易晓,第六要词采,第七要善敷衍——淡处做得浓,闲处做得热闹,第八要各角色派得匀妥,第九要脱套,第十要合世情、关风化。持此十要以衡传奇,靡不当也。” “十要”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总结了传奇创作经验和评价传奇的十项标准。 “事佳”、 “关目好”、 “要脱套”、 “要合世情、关风化”,是对戏曲情节和故事内容的要求。“要搬出来好”、 “要使人易晓”、“要善敷衍”,是要求剧本适于舞台演出,使之成为“场上之作”而不成为“案头之作”,这反映了本色派的作剧主张。 “要按宫调、协音律”、 “要使人易晓”、 “要词采”,这是对戏曲音乐和语言的要求,与王骥德提出的“可歌之曲”、“可读之曲”、 “可解之曲”的意见相同,既综合了格律派和文采派的长处,又要求避免他们的短处。“要各角色派得匀妥”,是要求主次分明,脉络清楚,冷热结合,浓淡得当,既有利于突出主要人物,又要照顾全盘,使各种角色都有适当的表演机会,既保证劳逸均衡,又使整个剧本成为一个有机艺术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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