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典主义音乐 : 一九二○年前后欧洲开始盛行的音乐流派。法国的萨蒂与“六人团”为代表的一批作曲家,提出音乐要“回到简朴”的“古典”风格,以此与印象主义音乐抗衡;意大利的布索尼认为应从民歌和古典音乐的格调出发,运用现代技巧,创作出甚至“比巴赫更远时代”的音乐,才是音乐发展的坦途,反对浪漫派主观感情色彩过浓的音乐风格。 这种“回到巴赫”的音乐思潮对当时欧洲各国的创作实践都产生广泛的影响。这种“拟古风格”的音乐注重内容清晰,形式完整,既提倡复兴古典音乐的形式和手法,也力图以现代主义音乐的手法加以“改造”。代表性作曲家和典型作品有:斯特拉文斯基的舞剧音乐《艺神的主宰阿波罗》、 《圣诗交响曲》、 《管乐八重奏》和兴德米特的《第四弦乐四重奏》等器乐室内重奏音乐等。法国的奥涅格、米洛、普朗克以及英国的勃里顿、苏联的普罗科菲耶夫、肖斯塔柯维奇等人的某些作品,也被认为是这一流派影响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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