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托 : 我国古代文艺理论中关于寄情托兴的理论。唐人陈子昂《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序》云:“仆尝暇时观齐、梁间诗,彩丽竞繁,而兴寄都绝,每以永叹。”所谓“寄”,即在诗中有所寄托。后来,清代常州词派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周济在《介存斋论词杂著》中提出:“感慨所寄,不过盛衰。”“初学词求有寄托,有寄托则表里相宣,斐然成章。既成格调,求无寄托,无寄托则指事类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要求在诗歌作品中寄托具有较大社会意义的思想感情,但又不必明确说出,以造成一种不即不离、若远若近、含蓄隽永的艺术效果,让读者通过具体的形象去领会更深的内蕴。他的这一主张曾得到清末不少词人的推崇和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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