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鸣曲式 : 一种比较复杂的音乐结构。分三个主要部分,即呈示部、展开部、再现部,包括主题的陈述、发展和总结;通常都有结尾,有时附有序奏。呈示部,展开部,再现部,详见“呈示部”,“展开部”, “再现部”。奏鸣曲式中有调性的分与合,也有在呈示部中陈述的和在展开部中加以改变的各个主题的进行。它有很强的表达能力,在奏鸣套曲中,通常第一乐章即为奏鸣曲式,最后乐章或中间乐章都常用它。如序曲、交响诗等只一个乐的乐曲也有用奏鸣曲式的;还存在没有展开部的奏鸣曲式。奏鸣曲式结构图如下:
| (序奏) | 呈示部 | 展 开 部 | 再现部 | (结尾) | ||
| 主部 | 副部 | 变化陈述的主题 并出现新主题 | 主部 | 副部 | ||
| 主调 | 副调 | 一系列自由选的调 | 主调 | 副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