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味 : 戏剧名词。印度二世纪的戏剧理论著作《舞论》用戏剧之“味”说明戏剧的各种基本情调。梵文的英译者则译为“情绪”。《舞论》认为,追求和灌注情绪和情调,是戏剧创作的重要任务。它把食物分为辛、酸、甜、咸、苦、涩等六味,而把戏剧分为艳情、滑稽、悲悯、暴戾、英勇、恐怖、厌恶、奇异等八味。我们通常将“戏味”同戏剧艺术的特性联系起来,一出戏有无“戏味”,就是说它是否体现和发挥了戏剧艺术所应有的特性。戏剧家如果不是运用戏剧艺术的特殊手段反映社会生活,观众就不会对戏发生兴趣,引起感情反应,就会立即以没有或缺少“戏味”做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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