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 : 表示人或事物名称的词叫做名词。包括普通名词、专有名词、集合名词、方位名词、时间名词等。如“天”“地”“人”“德”“道”“义”“君子”“皇帝”“东”“西”“南”“北”“日”“月”“旦”“暮”。《马氏文通》等早期语法书称为“名字”。名词有以下特点:
(1)不与副词组合。名词一旦活用为动词,就可与副词结合,如《左传·宣公二年》:“晋灵公不君。”名词“君”活用为动词,受副词“不”的修饰,是“行君道”的意思。
(2)接受形容词的修饰。如《三国志·魏书·方技传》:“佗之绝技,凡此类也。”《韩非子·说林下》:“君闻大鱼乎?”
(3)接受代词和名词的修饰。如《吕氏春秋·疑似》:“黎丘之鬼,效其子之状。”“黎丘”,处所名词,“其”,代词,分别充当名词“鬼”和“子”的定语。
(4)接受数量词的修饰和限制。如《孟子·告子下》:“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
名词在句中的主要功能是作主语、宾语和定语。如《左传·庄公十年》:“齐师伐我。”名词“师(军队)”作主语,名词“齐(齐国)”作“师”的定语。《左传·成公二年》:“綦毋张丧车。”名词“车”作动词“丧”的宾语。
古代汉语中名词也可以作判断句的谓语,不用系词。如《战国策·秦策》:“虎者,戾虫;人者,甘饵也。”“戾虫”“甘饵”是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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