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对应 : 各种方言或亲属语言的词或词素所由构成的各个语音之间,往往存在某种对应关系,叫做“语音对应”。也叫“对音”。语音对应所表现出来的规律叫做“语音对应规律”。如:
| 田 | 谈 | 驼 |
| 北京[t‘ian] 上海[d‘ie] 福州[tieŋ] 广州[t‘in] 双峰[d] | [t‘an] [d‘ɛ] [taŋ] [t‘am] [dã] | [t‘uo] [d‘u] [tɔ] [t‘ɔ] [du] |
“田”“谈”“驼”在上述方言中声母各有严格的对应关系。北京、广州的[t‘]=福州的[t]=上海的[d‘]=双峰的[d]。
语音对应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对一的关系。即甲方言的某一类音在乙方言中一律读成另一类音。如中古平声中的清声母字“邦”“飞”“天”“精”“高”“希”“衣”,北京都念55调,成都都念44调,南京都念32调;中古上声字“老”“小”“美”“好”“可”“保”“了”,北京都念214调,成都念53调,南京都念22调。一种是一对多的关系。如北京念[n]尾的字,广东话一部分念[n]尾,如“春”“天”“真”“人”“寒”“还”“全”“言”;一部分念[m]尾,如“今”“心”“林”“三”“咸”“谈”“盐”“炎”。历史上一种语言借用另一种语言的文字词汇,语音上也可能存在某种对应关系。如日语中的吴音是南北朝时期从中国南方借去的,汉音是唐代从中国北方借去的。它们同现代汉语方言之间就存在某种对应关系。现代广东念[t]尾的字,吴音都念[-tɕi]尾,汉音都念[-tsu]尾。如:
| 广东 | 吴音 | 汉音 |
| 八 pa:t 达 ta:t 杀 sa:t 日 jat 忽 fat | hatɕi tatɕi setɕi nitɕi hotɕi | hatsu tatsu satsu nitsu hotsu |
掌握语音对应规律,对于了解不同的方言,往往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印欧语系亲属语言之间的对应关系比较明显。汉藏语系中汉语同其他亲属语言分离很早,它们之间的语音对应关系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