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 : 修辞方式(辞格)之一。就是把字数相等、结构相似的语句两两相配,用以表达密切相关的意思。对偶的字数多少不限,少则三字句,如“缮甲兵,具卒乘”(《左传·隐公元年》);多则八字以上,如“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荀子·劝学》)。
从结构上看,对偶可分严式、宽式两类。严式,是指上下句字数相等、结构相同、字面不重复的对偶。如“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杜甫《绝句》)。宽式,是指上下句字数相同或相近、结构相似、字面可有部分重复的对偶。如“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 五蠹》)。
从意义上看,对偶可分为正对、反对、串对三类。正对,就是上下两句各从一个侧面说明同一事理,语意相互补充。如“支离东北风尘际,漂泊西南天地间”(杜甫《咏怀古迹五首》之一)。反对,就是上下两句语意相反,从正反两面阐明事理。如“满招损,谦受益”(《书·大禹谟》)。串对,即上下两句之间有因果、假设、条件等关系,内容相连。如“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王之涣《登鹳雀楼》),这是假设关系;“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这是顺承关系。
对偶中还有一类较为特殊的形式一借对。借对可以借同音字相对,如“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刘禹锡《陋室铭》),上句借“鸿”为“红”,与下句的“白”相对;还可以是字面相借,如“以彼天爵,郁为人龙”(沈约《司徒谢朏墓志铭》),上句借“爵”为“雀”(古今字),与下句的“龙”相对。这类对偶结构较复杂,不易属对,使用不多。
对偶是古汉语中运用极普遍的一种辞格。对偶中的反对与对比相似,都是两个对立相反事物的比较。区别在于:对比的基本特点是“对立”,重在意义的相反或相对,而不管结构形式如何;对偶的基本特点是“对称”,重在结构的相同相似,字数相等。“反对”就意义而言是对比,就形式而言是对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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