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中郎全集》 : 明袁宏道(字中郎)撰。55卷。收录诗文杂著15种,另有附录,包括辑佚、传记、序跋等。“真”是他论美的中心,也是他散文美学理论的基本观点。他认为只有“真”,才能呈现出事物的个性,才能使艺术美表现出独创性,“真则不能同君面,而况古人之面貌乎”(《与丘长孺》);只有以纯净自然的情感来感受客观世界,才能把握客观存在的“真”。在情“真”的基础上,他又提出了“趣”的美学范畴。所谓“趣”,客观上是超脱名理功利、归返自然淡泊的理想美,主观上是摒弃闻见知识和尘世欲望,与自然交融深化的高度的审美愉悦。表现在创作上,则是情与法融汇化合的艺术反映。情“真”则“趣”深,如赤子婴儿,“趣之正等正觉,最上乘也。” (《叙陈正甫会心集》)“真”戒剿袭,“句比字似,务为牵合,弃目前之景,摭腐滥之辞”(《雪涛阁集序》),屈于法而牵于习,则情伪而“趣”失。因此,他又提出了“变”这一有强烈现实意义的美学观点。“春情物态,有时而更;乡语方言,有时而易;事今日之事,则亦文今日之文而已矣”。(《与江进之》)风格之变,贵在独创;体制之变,贵在不粘不缚;“文之不能不古而今也,时使之也。”他主张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真诚坦率地表达对于现实生活的审美认识和感受,而不能把前人作品奉为创作之源,摹拟因袭。变而求通,则“穷新极变,物无遁情”(《雪涛阁集序》),“一代盛一代,故古有不尽之情,今无不写之景,然则古何必高,今何必卑哉?”(《与丘长孺》)通在于师心而不师法。师心则情真而语直,自然之韵出(见《叙竹林集》);师法则摹拟而如赝,理入而韵无(见《寿存斋张公七十序》)。“文章新奇,无定格式,只要发人所不能发,句法字法调法,一一从自己胸中流出,此真新奇也。”“若只同寻常人一般知见,一般度日,众人所趋者,我亦趋之,如蝇之逐膻,即此便是小人行径矣。”(《答李元善》)因此,“真”与“变”乃是他散文美学思想的核心,“情”与“理”是他散文美学理论的主要内容,“趣”与“韵”是他散文美学理论的归结,三者虽可分别言之,却浑然一体。这与他“不拘一格,独抒性灵”(《叙小修诗》)的诗论,各有侧重,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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