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主义”制片方针 : 1933年底陈立夫发表《中国电影事业的新路线》一文,提出电影应恢复中国固有的旧道德,提倡固有的“重信义、尚和平、讲仁爱、反对暴力的文化”,旨在取消左翼电影运动。联华影业公司总经理罗明佑首先响应,于次年4月初提出了“挽救国片、宣扬国粹、提倡国业、服务国家”的口号,并拟定拍摄一批宣扬所谓“国粹”的制片计划,时称“四国主义”制片方针。口号提出后,整个电影界为之哗然。由于以聂耳为首的联华进步创作人员和职工的强烈抗议和抵制,罗明佑不得不于4月29日正式宣布取消这一口号,重新恢复原来的比较含糊的“提倡艺术、宣扬文化、启发民智、挽救影业”的制片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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