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说 : 宋林景熙撰。见《霁山集》卷四。作于宋端宗景炎二年(1277)。宋恭帝德祐二年(1276),元军大举南下,攻下谭州(今湖南长沙市),兵临南宋首都临安城下,宋朝皇帝上表求降,元军俘虏宋帝北去。元兵“所过杀掠,数十里无人烟”。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作者第二年乘舟夜过北塘时,看到了磷火,并对磷火的形态及变化,进行了绘形绘色的摹写:“予瞪目视,有火青青,什什伍伍,已而散漫阡陌,弥千亘万,直际林麓”。作者睹此而充满感慨,他认为,从历史上看,鬼怪的确有,孔子不言怪,是因为“道其常而已矣”,人世失去了正常,鬼魅即逞妖异。推而广之,“中国失中国之常”,夷狄即逞妖异。作者身处南宋覆亡之时,情感沉痛而抑郁。借暗夜弄光的磷火而发议论。由“中国失中国之常,则夷行其怪”,递展到“怪且不可言,而况招之以自近也哉”,表达了对元统治者的深刻憎恶,也表达了作者强烈的民族感情。文章摹写物状,备极形象传神。文笔简古凝炼。由于时代关系,作家对一些自然事物的成因,不可能作出科学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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