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近代禁毁戏曲、小说案 : 在中国近代史上,自道光十四年(1834)清廷初次颁布禁毁所谓“诲淫”、“诲盗”、有伤“风化”的戏曲、小说通谕后,大规模查禁戏曲、小说和进步书报者,共有三次:①道光二十四年(1844)十一月,仅据浙江巡抚发布的告示来看,所查禁的除各种福建版的戏曲、小说以外,尚有119种之多。②同治七年(1868)四月十日,清廷发布通谕,着各省督抚饬属一体查禁进步戏曲、小说。仅浙江就两次发出“通饬”,查禁书目多达269种,《水浒传》、《龙图公案》、《红楼梦》等皆在查禁之列。③光绪三十一年(1905)五月八日,清廷严令查禁所谓“悖逆书报”,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可谓空前。诸如《革命军》、《浙江潮》、《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新小说》等等,凡涉反对封建、鼓吹民主的书报,均在查禁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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