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与笔 : “文”与“笔”是我国古代对不同特点的文学作品或文学作品与非文学作品划分的类别。《南史·颜延之传》:“竣得臣笔,测得臣文。”南朝人将用偶语韵语写作的作品称为“文”,将散文单句写成作品统称为“笔”。《文心雕龙·总术篇》说:“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萧绎《金楼子·立言》不再以语言形式方面而是从作品的内容方面来区分“文”与“笔”了。“不便为诗如阎纂,善为章奏如柏松,若此之流,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唐以后“文”“笔”两个概念的涵义有些变化,“文”虽偶尔用来指有藻韵的诗歌,但这种用法不象六朝人那么普遍,诗歌已基本从六朝人统称的“文”中分离了出来。除了把以韵语偶句写成的文章还称为“文”外,也有的把以散行单句写成的文章称为“文”,而“笔”仍然是指无藻韵的散体。赵璘《因话录》载:“韩文公(愈)与孟郊友善。韩文公文至高,孟长于五言,时号‘孟诗韩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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