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录 : 宋王明清著。王明清(1127~1214?),字仲言,汝阴(今安徽阜阳)人,曾官朝请大夫、宁国军节度使判官、泰州通判、浙西参议官等职。积30余年之力著《挥麈录》。笔记体散文集,二十卷,分《前录》、《后录》、《三录》、《余话》四部分。挥麈,执麈尾(拂尘)而谈之意。此书主要记载北宋南宋之际动乱时期的史事,兼及典章制度和诗文碑铭,资料价值很高,在当时就受到学者重视并被采用。作者爱憎分明,正义感强,撰此书力求“持正论,详故实,不失史法”,故对坚持抗敌的民众,为国舍身的烈士,刚直不阿的君子,备致赞扬,对皇帝的奢侈和苟安,对权奸的误国,多有揭露。写人记事,真实可靠,笔墨朴质。有宋龙山书堂《四录》合刻本,汲古阁影抄本,《津逮秘书》本,《四部丛刊续编》本。通行于世有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1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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