笺 :
古代无纸,用简策,有所表识,削竹为小笺,系之于简。《说文·竹部》:“笺,表识书也。从竹戋声。”讲的就是笺的本义。今天流传下来的《诗经》有《毛诗故训传》,但每条《毛传》之后都有郑氏笺。这就把表识简策的小笺之义引申到注释领域。唐代孔颖达等于《毛诗》篇首“郑氏笺”下疏说:“郑于诸经皆谓之 ‘注’。此言‘笺’者,吕忱《字林》云:‘笺者,表也,识也。’郑以毛学审备,遵畅厥旨,所以表明毛意,记识其事。故特称为笺。”后因以之称注释古书,以显明作者之意为“笺”。
一般以为笺与注是同义词,都是指直接解释古籍正文的训诂体式。但也有认为“笺”是疏的早期称谓。因为《毛诗》郑氏《笺》不仅解释《诗经》原文,也有为《毛传》作补充、申发的内容。如《诗·郑风·鸡鸣》:“弋言加之,与之宜之。”《毛传》:“宜,肴也。”《毛传》这一解说让人不得要领,郑氏《笺》就加以申发:“所弋之凫雁,我以为加豆之实,与君子共肴也。”郑氏《笺》不仅让我们懂得了这两句诗的大意,而且还揭示“宜”的古义是与饮食有关的,“宜”字下从且,且与俎为古今字,所以,可向美味佳肴的词义方向引申。这和六朝时兴起的既解释经典原文,又解释前人传注的疏这一训诂体式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