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误

风筝误 : 清代传奇剧本。李渔著。有清初《笠翁十种曲》刊本,民国初年上海朝记书庄石印本,1982年收入《中国十大古典喜剧集》,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拉丁文译本有A.佐托利(汉名晁德莅)编著《中国文化教程》中选译《风》剧第6出,1879—1909年上海出版。同书由德比西转译为法文,1897年上海出版。日文有宫原民平译本,收入《支那文学大观》,1926年东京支那文学大观刊行会出版。
李渔(1611—约1679),字笠鸿、谪凡,号笠翁,别署笠道人、随庵主人、新亭樵客、湖上笠翁等。浙江兰溪人,生于江苏如皋。自幼聪明,有才学。30岁前,多次参加乡试,均落第。约清顺治五年(1648)以后,移居杭州,他的戏曲和小说作品大部分写于此时。顺治十四年以后,迁居金陵(今南京市),结交社会名流吴伟业、尤侗等,和他们有唱和之作。他以家姬组成戏班,亲自编剧排演,常往各地达官贵人门下演出。康熙十六年迁回杭州,直至逝世。他生平著述甚丰,传奇《奈何天》、《比目鱼》、《蜃中楼》、《怜香伴》、《风筝误》、《慎鸾交》、《凰求凤》、《巧团圆》、《玉搔头》、《意中缘》10种,合称《笠翁十种曲》。其中以《风筝误》最脍炙人口。李调元《雨村曲话》说:“世多演《风筝误》。其《奈何天》曾见苏人演之。”他的戏曲理论见于《一家言·闲情偶寄》,包括《词曲部》、《演习部》、《声容部》等,总结前人成果,结合自身经验,对戏曲理论作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总结。另有小说集《十二楼》、《无声戏》、《织锦回文传》等。
本剧写詹烈侯有梅、柳二妾,一向不和,分住东西两院。东院梅氏有女爱娟,貌丑急色;西院柳氏有女淑娟,貌美有才。戚补臣之子友先、养子韩琦仲,同窗共读。清明节戚友先不意将风筝放落詹家西院,淑娟拾得,和诗鹞上。戚生取回,韩生悟出此乃女子题咏,暗慕其才,又故意将风筝放落詹家,被爱娟拾得,急使乳母设计约韩夜来幽会。韩误当是淑娟,欣喜赴约,一见惊丑,懊恼不已。后韩生得中,詹家央人作媒,戚补臣应允为戚生、韩生媒娶詹淑娟、爱娟。戚生以为必得淑娟,不料恰是爱娟,洞房两丑,一翻婚闹。韩生则以为所娶即惊丑之爱娟,结果却是貌美之淑娟。一场风筝误,引出两对姻缘。全剧共30出。作者运用巧合误会,编排情节,关目新奇,针线细密。朴斋主人《风筝误·总评》称剧中“所谓奇者,皆理之极平;新者,皆事之常有”。其中《惊丑》一出“信口说来,自成至理,自合声韵”。唯有些描写情趣庸俗。日本青木正儿《中国近世戏曲史》说:“《十种曲》之书,遍行坊间,即流入日本者亦多。德川时代(1603—1876)之人,苟言及中国戏曲,无有不立举湖上笠翁者。”其《惊丑》、《前亲》(即《婚闹》)、《逼婚》、《后亲》 (即《诧美》),是昆剧经常上演的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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