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社会学 : 文艺社会学专著。阿·豪泽尔著。1974年用德文初次出版。中文本是据英译本译编而成。居延安译编,上海学林出版社1987年出版,为“人文丛书”之一。阿·豪泽尔(Arnold Hauser,1892—1978),欧洲文艺社会学家和艺术史学家。生于匈牙利,早年游学欧洲多所大学,先后师承过社会学家西梅尔、哲学家柏格森和美学家居斯塔夫·朗松等,后来专攻经济学和社会学。文艺学著作有:《艺术社会史》、《艺术史哲学》、《风格主义》和《艺术社会学》。原书共6部分,依次为:基本原理;艺术与社会的互动;辩证法:光明和鬼火;从作者到公众的路上;根据文化阶层对艺术的分类;艺术的末日。因第6部分主要谈现代西方艺术,国内已多有介绍,故被译者删去。中文本全书共19万余字。本书的基本观点是:艺术从一开始就反映了社会特性,社会也从一开始就留下了艺术发展的痕迹。但艺术社会学的视野则更应注重探究在连锁反应的互动过程中艺术对社会的影响。译编的5部分中,前3部分主要是谈原理、原则、性质和思想等,后两部分则是讨论具体的艺术过程和艺术范畴。豪泽尔在当代西方被视为马克思主义的艺术学家。本书结合西方社会文化的实际发展,对文艺社会学中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提纲挈领的透彻研究,体现出极丰富的文艺社会学思想,是反映欧洲文艺社会学研究最新成果的比较重要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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