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裁 : 文学的体裁,又称样式,指文学作品的类别,如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按作品体制长短大小划分,小说又有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等,戏剧有多幕剧、独幕剧等; 按作品的内容、性质划分,诗有叙事诗、抒情诗等,戏剧有悲剧、喜剧、正剧等; 散文中有随笔、小品、杂文、报告文学等。上述四种文学体裁,是根据我国传统习惯划分的,称为“四分法”。在欧洲,长期流行“三分法”,即根据文学作品反映生活、塑造形象的方式和特点,把文学分为叙事的、抒情的和戏剧的三大类。通过事件的描述刻划人物性格,借以反映生活,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是叙事性作品,包括叙事诗、小说、寓言等。通过作者直接抒情来反映生活的是抒情作品,包括抒情诗、抒情散文等。通过人物之间的对话和行动来塑造形象,反映现实的是戏剧作品。这种分类法,把没有人物形象和完整故事情节的散文作品排斥在文学之外,而把体制和语言上有着共同特点的抒情散文和叙事散文、抒情诗和叙事诗分别列入抒情类和叙事类,和我国习惯不同。
体裁
出版时间:19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