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直分点 : 是发报刊邮局直接分发报刊的对象。为了加快报刊的传送速度,邮电部门根据地理、交通、业务量、邮运线路等因素,而确定和设立报刊直分点,基本做法是:
(一) 报刊直分点一般以县 (市、区) 邮电局为位于邮运干线上直接交换邮件的支局(所)。
(二) 非邮运干线上的邮电支局 (所),报刊在3日以内经传要延误24时,所订份数满10份; 杂志经传要延误48小时,所订份数满20份的,也应为直分点。
(三) 省级及其以下报刊,对外省原则上以县(市、区) 邮电局为直分点。邻省之间县以下的邮电支局 (所) 需设直分点的,由省邮电局与发报刊邮局共同商定。
报刊直分点每年调整一次,以当年10月初的报刊份数和火车改点后的交通运输情况,作为调整依据,由省邮电局与发报刊邮局协商确定,于次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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