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浩若 : 国民党《中央日报》第二任社长。湖南湘潭人。字孟吾。1913年考入北京清华学校,1919年毕业。翌年赴美留学,入威斯康辛大学学习经济并获哲学博士,复入洛威治军校习骑兵。1925年7月,《大江季刊》 在上海创刊,参加编辑并发表 《中国之歧路与末路》 等文。后授课于黄埔军校第4期,北伐时任第46军参谋长及第10师团长。1928年春起,改任中央、金陵各大学教授,讲授经济学。1931年后,任湖南省财政厅长等职。抗战爆发时,曾以财政部特派员身份赴川视察西南各省财政金融状况。1937年10月底转豫,任河南省财政厅长。1938年4月后,任三民主义青年团宣传部长。1940年9月1日,继程沧波之后出任重庆 《中央日报》 第二任社长,旋于10月17日辞职。同时,接任郭沫若的军委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职。后任经济会议副秘书长、经济部物资局局长、国家总动员委员会副秘书长等职。1942年后任军委会政治部副部长、三青团中央常务干事、外事局局长等职。1945年抗战胜利后,调任行政院绥靖区政务委员会秘书长。1948年任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1949年去台湾,曾赴美任联合国中国代表团顾问。1959年返台,任国防研究院讲座及国立师范大学等校教授。1971年1月27日逝世。著有《自由民主的经济制度》、《民主主义与自由经济》、《从民族与文化看中国的前途》、《国际现势之分析》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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