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钗记 : 南戏剧本。全称《王十朋荆钗记》,作者不详,今存系明人修改本。元代4大传奇之一。
南宋初年,温州贫士王十朋以荆钗聘定钱贡生之女玉莲为妻,玉莲后母嫌王十朋贫穷,欲嫁钱玉莲于富豪孙汝权。玉莲宁嫁穷书生不嫁纨绔子弟。后王十朋考中状元,万俟丞相欲招其为婿,被拒绝。丞相恼羞成怒,将王由饶州佥判改除潮阳佥判,不许王回家探亲。王十朋修书欲接母亲、妻子,却被孙汝权将家书改为休书。钱家接休书后,钱贡生因气而亡,玉莲后母逼玉莲改嫁。玉莲不从,投河自尽,被福建安抚钱载和搭救,认为义女,得饶州王佥判亡故消息,误认为王十朋去世。5年后,王十朋改任吉安太守,至道观追荐亡妻,玉莲亦至观中拈香,2人相逢,以荆钗为凭,终于团圆。
剧本赞扬了钱玉莲不慕富贵,不怕威逼,忠贞不二的精神,从而反映了古代妇女在婚姻问题上的遭遇。作者也赞扬了王十朋不畏权贵,贵不易妻,忠于爱情的美好情操。同时他们那敢于反抗恶势力的精神也得到了表彰。宋元时期“富易交,贵易妻”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南戏中不少作品都有反映,大多批判了负心的男子。而《荆钗记》从树立正面形象的角度表现了作者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因此剧本有着较为深刻的社会意义。当然作者在塑造正面人物时,涂上了封建的说教色彩,削弱了形象的意义。
剧本以人物的悲欢离合、情节的错综曲折、关目的生动取胜。《晤婿》、《祭江》、《夜香》等场次语言本色,写情逼真。至今不少地方剧种仍有此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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