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神 : 画论术语。指绘画应生动地表现出人物的“神气”,即人物的精神面貌和性格特征。最早在画论中明确提出“传神”概念的是东晋的顾恺之,他把“传神”作为品评绘画作品 (当时主要指人物画) 高下优劣的首要标准。如何才能“传神”呢? 他在《论画》 中提出必须“以形写神”。在他看来,人物外形的种种因素的变化都是与“神气”的变化相互联系着的,“神”只能借助于相应的适当、准确的“形”表现出来。在人物外形的各个部分中,他认为眼睛的“传神”作用最为重要。《晋史·列传》记载顾恺之画人有时数年不点目睛,人问其故,答曰:“四体妍蚩 (美丑),本无关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 (指眼睛) 中。”“传神”也是中国肖像画的传统名称。亦称“写照”、“写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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