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导演 : 广播、电视文艺节目创作的总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整个节目的脚本处理、表演处理和声像处理,要对节目的艺术质量、社会效益承担主要的责任。
广播电视导演的工作程序如下:首先与制作人一起筹备节目录制前的各种工作,包括明确制作意图,选定脚本或脚本主创人员,遴选演员,组织创作人员研究资料、体验生活、进行排练等。录制开始后指导演员表演,统筹、协调录音、录像等各创作环节的工作。完成素材带后,指导有关人员进行音像素材的整理、剪辑和合成等后期制作,直至制成能够体现节目构思、可供播出的完成带。
广播电视导演可分为广播剧导演、电视剧导演、综合文艺导演、专题文艺导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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