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分析 : 研究、鉴赏和评价广播、电视节目的思维活动和过程。广播、电视节目是多层次、多侧面、多功能的动态系统。以实际播出的节目为对象的节目分析,除常见的按内容性质或结构形式分类以外,还有按节目系统的特点划分的宏观分析(以一套节目或一个节目为对象)和微观分析,历时性分析和共时性分析,全方位的分析和特定角度的分析。不同类型的节目分析往往相互配合,同时出现在同一分析过程之中。科学的节目分析,是在内容与形式统一的原则指导下,对具体节目的由表及里、由局部到整体的深入而周密的研究。
节目分析是一系列相关因素互为作用的思维过程。这些因素是:一、谁分析?二、分析什么?三、为什么分析?四、如何分析?五、结果如何?其中,谁分析即分析主体和分析什么即分析客体,是共同制约其他因素的两个基本因素。节目分析主体可能是节目的编播制作人员,也可能是从事节目研究的专业人员或一般听众、观众;他们从各自的目的出发,选择相应的节目实体作为研究、鉴赏对象。而当分析客体确定之后,分析主体则要根据节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分析角度、分析方法,并引出相应的分析结论。这是一个理论与实际结合、主观与客观统一的循环往复的积极思维过程。
除恰当处理上述因素外,节目分析还需要顾及分析对象的外部联系,如分析对象与整个节目系统、与节目所反映的客观实际、与播出效果的联系。对于新闻性节目的微观分析,尤其需要把作为分析对象的某次特定的节目置于诸种联系之中,防止孤立地就节目分析节目,才能获得切合实际的规律性认识。
节目分析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但也不排斥一般科学方法(如系统论等)和部门科学方法(如阐释学、接受美学等),适当吸取其中的某些有普遍意义的原理和方法,无疑有利于丰富和完善节目分析的思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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