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构思客体 : 广播电视节目构思主体在构思过程中的认识对象和工作对象。构思客体与构思主体是互相依存、互为作用的。在构思过程中,主体构思要正视客体的制约作用,坚持以客体为依据,从客体的实际出发的思维原则。但在尊重客体的条件下,主体也拥有主动性和能动性,不仅可以选择客体,而且可以通过剪裁、组合等方式重建客体。客体的决定作用和主体的能动作用相辅相成,它们互为作用的结果决定了节目的整体形象。
节目构思客体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三项:一、特设性。客体都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但客观存在的事物并不都是构思客体。只有那些符合节目需要,具备一定素质,并且进入主体认识范围的特定事物,才是节目构思的客体。二、多样性。构思客体的具体形态各不相同,主要有三大类:原始形态的素材;经过一定加工的题材;具有稳定形态的、各种体裁的有关作品。三、复杂性。除了形态多样性以外,客体的复杂性还在于需要恰当区分和处理若干内部关系:(一)直接客体和间接客体的关系。前者是直接的构思对象和工作对象,后者用作参照,包括背景材料、烘托材料等。(二)共时性和历时性的关系。共时性指同时并存的事物;历时性指同一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同时注意事物的共时性和历时性,有利于开拓构思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表现事物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以及同周围事物的关系。(三)显性客体和隐性客体的关系。前者是节目的内容构成;后者是影响内容构成的潜在因素,虽不直接表现为节目内容,但对内容选择、剪裁具有重要的影响。
- 欢迎来到文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