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构思 : 一次广播、电视节目孕育过程中一系列思维活动的总称。它是对于节目内容和形式的统筹规划,其总体目标是力求内容充实,即有一定的广度、深度、新鲜度和整体力度;形式“有序”,即结构严谨、组合有致、松弛适度、自然和谐,能够准确、具体、充分,以及顺乎思路、合乎视听规律地表达内容。在节目形成的过程中,节目构思贯穿于始终,处于支配地位;节目构思方案既是节目采录、编播、制作人员思维活动的产物,又是他们进行各个环节工作的依据。没有精心的节目构思,就没有播出效果良好的广播、电视节目。
节目构思是复杂的创造性思维过程。广播、电视节目有类型的区别(如新闻性节目、文艺性节目、教育性节目、服务性节目等)、层次的差异(如节目群体、一个节目和一次节目)。不同类型的节目,既有共同的构思规律,也有各自的特殊构思要求;一次节目的构思,也与一个节目和节目群体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节目构思必须遵循广播、电视的传播规律并顾及听众、观众的状况。节目类型、媒介的传播规律和受众状况互相联系、互为作用,决定了节目构思的复杂性。在充分考虑上述制约因素的条件下,节目构思者拥有广阔的思维活动的天地,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思想水平、知识积累和实践经验,创造性地进行构思,形成内容和形式都有所创新的构思方案。这实际上是构思主体能动地驾驭客体,从初始状态出发,经过一系列构思环节,到达目标状态的过程。(参见有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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