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规范 : 播音时应遵循的发音标准。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作为汉语普通话播音员,应严格遵循规定的普通话发音标准,其书面依据是经有关部门审定的权威性辞书。目前播音员主要以《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辞典》上的标音作为发音依据。汉语普通话中存在不少异读词和多义、多音字,极易造成读音混乱,虽经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多次审定,去除了一些异读,使普通话读音趋于简化,但在播音中,仍然会经常遇到一些读音不易确定的词,特别是有些词的标准读音与口语习惯差距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有时读音从俗会使广播电视传播更易于为受众接受。因此,在目前的播音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以从众从俗的发音作为读音标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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