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十九年、二十年:伍员奔吴③

    昭公十九年、二十年:伍员奔吴 : (昭公十九年)楚子之在蔡也,郹阳封人之女奔之,生大子建。及即位,使伍奢为之师,费无极为少师。无宠焉,欲谮诸王,曰:“建可室矣。”王为之聘于秦,无极与逆,劝王取之。正月,楚夫人嬴氏至自秦。
……
楚子为舟师以伐濮,费无极言于楚子曰:“晋之伯也,迩于诸夏,而楚辟陋,故弗能与争。若大城城父而置大子焉,以通北方,王收南方,是得天下也。”王说,从之,故大子建居于城父。……
(昭公二十年)费无极言于楚子曰:“建与伍奢将以方城之外叛,自以为犹宋、郑也,齐、晋又交辅之,将以害楚,其事集矣。”王信之,问伍奢,伍奢对曰:“君一过多矣,何信于谗?”王执伍奢,使城父司马奋扬杀大子,未至,而使遣之。三月,大子建奔宋。王召奋扬,奋扬使城父人执己以至。王曰:“言出于余口,入于尔耳,谁告建也?”对曰:“臣告之。君王命臣曰:‘事建如事余。’臣不佞,不能苟贰。奉初以还,不忍后命,故遣之。既而悔之,亦无及已。”王曰:“而敢来,何也?”对曰:“使而失命,召而不来,是再奸也,逃无所入。”王曰:“归从政,如他日。”
无极曰:“奢之子材,若在吴必忧楚国,盍以免其父召之,彼仁,必来。不然,将为患。”王使召之,曰:“来,吾免而父。”棠君尚谓其弟员曰:“尔适吴,我将归死。吾知不逮,我能死,尔能报。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择任而往,知也;知死不辟,勇也。父不可弃,名不可废,尔其勉之!相从为愈。”伍尚归,奢闻员不来,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楚人皆杀之。员如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仇,不可从也。”员曰:“彼将有他志,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见设诸焉而耕于鄙
〔注释〕 ①楚子:指楚平王,名弃疾。他在即位前为蔡公。 ②郹(jú)阳:蔡邑,在今河南省新蔡县境内。封人:管理边疆地区事务的官员。 ③大子:即太子。 ④伍奢:伍举之子,伍员(子胥)之父。 ⑤费无极:也写为“费无忌”。少师:辅导太子的官,地位次于太师。 ⑥无宠焉:指太子不喜欢费无极。 ⑦谮(zèn):诬陷,这里意为进谗言。诸:“之”、“于”的合音。此句主语是费无极。 ⑧室:娶妻。 ⑨与:参与。逆:迎新娘。 ⑩楚夫人嬴氏:即初为太子建所聘之秦女,后为楚平王夫人,秦宗室姓嬴。 ⑪舟师:水师。濮:古代南方少数民族,又名“百濮”,聚居地区在今湖南北部、湖北南部。 ⑫伯:同“霸”。 ⑬迩:近。诸夏:中原地区。 ⑭辟:同僻。辟陋:地偏僻而俗粗陋。 ⑮大城:扩大城池。城父:楚邑,在今河南省宝丰县东。 ⑯说:同“悦”。 ⑰方城:山名,楚地,在今河南省叶县南。 ⑱犹宋、郑:像宋、郑一样,是个独立国家。 ⑲交辅之:共同帮助他。 ⑳集:成。 ㉑一过:指楚平王娶太子建之妻。多:重。 ㉒执:逮捕。 ㉓司马:负责军事的官员。奋:姓。扬:名。 ㉔使遣之:指奋扬派人叫太子建逃走。 ㉕城父人:城父大夫。 ㉖不佞:不才。 ㉗苟贰:行为苟且,怀有二心。 ㉘初:原先的命令。还:周旋。奉初以还:遵从原来的命令办事。 ㉙不忍:不忍心执行。 ㉚而:你。 ㉛使:奉使,执行使命。失命:违背命令。 ㉜奸:犯。 ㉝棠:地名,在今河南省遂平县西北。棠君尚:伍奢长子,名尚,为棠邑大夫。员(yún):伍尚之弟伍子胥。 ㉞知:同“智”。不逮:不及,即比不上伍员。 ㉟莫之奔:无人前往,无人奔命。 ㊱亲戚:指其父。为戮:被杀戮。 ㊱度:预料。度功而行:预料能成功而去做。 ㊲相从为愈:比两人一起救父或一起出逃要好。 ㊳旰(gàn):天色晚。旰食:晚食,这里意为楚国将要有祸患,君臣不能按时进餐了。 ㊴如:往。 ㊵州于:吴王僚。 ㊶公子光:即吴公子阖闾。 ㊷有他志:指公子光想要杀死吴王僚,取而代之。 ㊸求士:寻找勇士杀手。鄙:退隐于野。 ㊹(zhuān)设诸:吴国勇士,《史记》写为“专诸”。
〔鉴赏〕 春秋后期,伍员(子胥)在吴国政治生活中、在吴楚和吴越双边关系中曾经发挥过举足轻重的作用。他原为楚国人,因父兄含冤被杀而逃亡吴国,凭着他卓越的智慧和才能,在吴国屡建功勋。他与孙武等佐吴王统领大军攻入楚国京城,鞭楚平王之尸,报父兄被杀之仇,最后官至相国,封于申。这段文字就是记述深刻影响公元前6世纪后期到公元前5世纪前期中国南方几个重要诸侯国历史进程的一系列事件的起因。
楚国太子建出奔和伍子胥父兄的被杀是诸侯国统治集团内部的一场残酷的权力斗争,这类事在春秋时代屡见不鲜,《左传》多有记载。《左传》作者对这类事件的叙述中所表达出的是非爱憎十分鲜明。尽管其中所涉及的历史人物常常有着极其复杂的人格,在某一事件中值得同情,在另一事件中其行为也许是可憎的,但是作者常常就事论事,对特定事件中人物表现的善恶美丑,有着极其明确的态度。在这篇简练的文字记载中,我们看到了非常强烈的人格反差:楚平王的荒淫好色、昏聩凶残令人憎恶;佞臣费无极阴险歹毒、肆无忌惮的丑行让人痛恨,人人必欲手刃之而后快;城父司马奋扬见义勇为,放走无辜的受害者太子建,在平王面前又以巧妙的答辞安然脱身,他的勇敢精神和应对智慧令人钦佩;伍子胥之兄棠邑大夫伍尚面临他父亲和他们兄弟生死存亡的严峻形势时,毫不慌张,沉着应对,视死如归,他的勇于赴难的牺牲精神、他的深谋远虑令人赞叹。文中字字句句都如正义之鞭,鞭笞了丑恶和罪行;又像一首激越的赞歌,颂扬了人性的光辉。
二千五百年前春秋时代许多中国人不怕死,不怕因死亡而丧失自己所珍爱的一切。在这个故事中,奋扬清楚地知道他抗命放走太子会被处以死刑;伍尚也十分明白他应召救父必定有去无回,但是他们都毫不犹豫,义无反顾,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而不顾一切后果。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知道人在其一生中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值得去追求,为了它们,甚至可以舍弃宝贵的生命。奋扬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他为何那样做,然而,显然是出于对受陷害者的同情,也就是出于仁义之心。伍尚则清楚地指出做人应当遵行的价值观念,即仁、智、勇、孝、报(即报复父亲冤死之仇)、名(即荣誉意识)。在他看来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实现这些价值,即使因此而丢掉性命也不退缩。实际上《左传》等先秦典籍所描写的其他杰出人物的壮举大多出于这些价值观念,正是这些精神追求使中国古代的英雄人物的生命放射出灿烂的光辉。
值得注意的是,这篇故事突出了春秋时期人们所遇到的价值冲突和解决这种冲突的智慧。这里所说的价值冲突,不是不同的民族或文化之间的观念冲突,而是指同一文化内部人们所重视的各种价值之间的对立。奋扬面对的困境是由忠与仁的矛盾引起的,他把仁置于首位,凭着他的机智和巧辩摆脱了困境。对于伍尚来说,他自己的两难处境是孝与报不能兼顾,正如他所说:“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经过深思熟虑后他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他与弟弟伍员各自担负其中一项责任,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严峻后果。
毫无疑问,这类价值冲突使当事人深深地陷入巨大的精神痛苦之中,虽然这里的叙述对此没有加以充分地描绘和渲染,不过,时隔二千五百年,我们现代人仍然可以想见他们承受了多大的精神重负,他们的心灵是怎样经受令人难以忍受的煎熬。正是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他们总结出了对待价值冲突、处理不同价值之间的关系的根本办法,这就是伍尚所说的“智”和“勇”。他说“择任而往,知(即‘智’)也”,可能在他的心中这话是要告诉其弟选择报仇的责任是一种明智的做法,以劝说他不能为了盲目地行孝而随自己去救父而白白地送死。然而,他的这种表述实际上是具有哲理性和普遍性的格言,是要人们在身处由价值冲突而造成的左右为难的境地的时候,要冷静思考,通盘筹划,根据局势的具体情况和自己的条件,做出最明智的选择,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伍尚又说:“知死不避,勇也。”这话字面意义当为表明自己的志向和心迹,就是要冒死救父,他应当作出这样的勇敢行为。然而,这句话也应当视为一句格言,在此语境中可以理解为人们在生死存亡的重大关头,要摆脱左右为难的困境,除了需要智慧之外,还必须要有承受特定选择所产生的一切严重后果的勇气和心理准备,甚至是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显然,伍尚这两句格言即使在今天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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