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贤 : 字佐臣,曹州府知府,实即后来做山东巡抚的毓贤。以善捕强盗知名,被誉为治所“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为此深得上司赏识,加官晋级,实际是残忍异常的酷吏。他不做调查研究,任意捕人,所捕者多是无辜百姓。他在衙门口设置十二个站笼,上任不到一年,竟折磨死二千余人,使得当地百姓谈虎色变,人人都耽着三分惊险。土财主于朝栋因被盗报案,遭到强盗的栽赃报复,玉贤却把于家父子三人捉入站笼中。有人替于家鸣冤,玉贤却说: “这人无论冤枉不冤枉,若放下他,一定不甘心,将来连我的前程都保不住。”为了斩草除根,硬把于家父子折磨死,于家儿媳也自杀身亡。马村集的客店掌柜的妹夫、董家口开杂货店的店主老王的独生子,都因为与人议论玉贤或其部下的不法之事,被玉贤设置圈套捉到站笼里丧生。后来他捉到真正的强盗却把他们放了,可见他的是非颠倒和胡作非为。这是一个封建社会中酷吏的典型,透过这一典型,反映出崩溃前夕的封建社会“万家流血顶染猩红”的残酷现实。作品主要通过他人叙述和谈虎色变的态度来塑造这一人物,虽未让他正面出场,但已昭然若揭。作者对之深恶痛绝,借老残之口说他:“只为过于要做官,且急于做大官,所以伤天害理的做到这样。”这样的人,“官愈大,害愈甚: 守一府则一府伤,抚一省则一省残,宰天下则天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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