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剧 : 杂剧的名目,最早见于唐代,但当时并非专指戏曲,而是泛指各种技艺(包括当时的歌舞戏和参军戏等)。到了宋金时代,杂剧专指戏曲。现能见到的宋金杂剧剧目,就有好几百种,可见当时杂剧已相当繁荣。其演出形式, 一般是先演一段“寻常熟事”,作为“等客戏”,称为“艳段”,后是“正杂剧”两段,最后是余兴,称为“杂扮”。艳段、杂扮均以调笑滑稽为主,而正杂剧已是能扮演复杂故事的戏曲。元杂剧就是在宋金杂剧和诸宫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元杂剧的剧本一般是一本四折,必要时加个“楔子”;全剧由一个角色主唱,由正旦主唱的叫“旦本”,由正末主唱的叫“末本”;每折唱词用同一宫调中若干曲牌组成联套,而且一韵到底,专用北曲;脚色有末、旦、净、杂等。元杂剧作家有记载的约一百二十人,最著名的有关汉卿、王实甫、白朴、马致远、郑光祖等。元杂剧剧本见诸著录的有七百余种,现存一百五十种左右。 《窦娥冤》、 《西厢记》等名著至今仍脍炙人口。明、清时代的杂剧,受南戏和传奇的影响,在体制、音乐、唱法上较之元杂剧有很大发展:不受一本四折的限制,可长可短,单折抒情小剧有了发展;宫调可南可北,亦可以南北合套,或专用南曲;剧中人物都可以唱。明、清杂剧中的抒情小戏很有特色,但舞台性一般不强,有许多剧作纯粹是案头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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