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文以意、趣、神、色为主 : 明代戏剧家汤显祖针对沈诸人偏重戏曲声律而提出的一种剧作理论。他在《答吕姜山》一书中指出:“凡文以意、趣、神、色为主。四者到时,或有丽词俊音可用,尔时能一一顾九宫、四声否?如必按字摸声,即有窒滞迸拽之苦,恐不能成句矣。” “意”是指作者的创造意图和作品的深的意境; “趣”指艺术构思的玲珑巧妙、自然成趣;“神”指形象的神情毕肖、生动可感; “色”指语言的优美和声色的谐和。这四者实际上包括了作品的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他要求四者在作品中的和谐统一,实际上是追求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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