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德清“作词十法” : 元周德清在《中原音韵》中提出的“作词十法”,是有关知韵、造语、用事、用字、入声作平声、阴阳、务头、对偶、末句、定格的知识和方法。这十法本专就制曲(散曲与套曲)而言,但后人编写戏曲时也常采用。 “知韵”、“入声作平声”、“阴阳”讲的是曲韵, “定格”讲的是曲律, “造语”、 “用事”、“用字”、 “务头”、 “对偶”、“末句”讲的是炼句和修辞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其中“造语”、 “用事”、 “用字”三部分,很有一些精辟见解。如“未造其语,先立其意;语、意俱高为上。短章词既简,意欲尽;长篇要腰腹饱满,首尾相救。” “明事隐使,隐事明使。”“切不可用生硬字、太文字、太俗字”; “太文则迂,不文则俗;文而不文,俗而不俗;要耸观,又耸听”。 “书生语——书之纸上,详解方晓;歌,则莫知所云。”这类见解,不仅包含了真知灼见,而且切中曲家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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