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批评标准的讨论 : 在我国文学理论界关于文学批评标准,历来是政治标准与艺术标准的统一,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粉碎“四人帮”以后,学术界开展了关于文学批评标准的讨论。讨论中许多论者认为上述批评标准不够科学、不够完善,并提出了对文学批评标准的各种见解,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文学批评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一、认为文学批评的标准是真实标准、社会功利标准和美感标准。真实标准指估量作品是否反映一定时代社会现实生活的某些真实方面,从而相应的具有某种程度的认识价值;社会功利标准包括通常所说的政治标准,但观察的视野要广阔得多;美感标准指艺术的美感特征,如形象性、情感性、独创性等。
二、认为审美价值应作为文学批评的根本标准。持论者指出文学虽然是有功利的,但主要的是审美价值,这种价值不同于科学价值、道德价值和其他价值,它包括艺术形象价值和鉴赏价值,构成一种综合的审美价值,具体则是指美感价值、情感价值、认识价值、心理价值等。
三、认为真、善、美是文学批评的标准。“真”是就文艺与生活的关系而言,指文艺要把足以显示时代特征的事物以具体形象的方式表现出来;“善”是指文艺作品的倾向性,可侧重于政治倾向,也可侧重于别的方面的倾向,关键是看对社会对人民是否有益;“美”主要指作品的艺术性,也包括表现形式的美,尤其是文艺家的个性美,这三个标准互相印证、互相制约;但也有论者认为这三个标准仅仅适用于现实主义作品,而浪漫主义作品只有“善”和“美”的标准可用;而且真、善、美作为批评标准不能适用于一切类型的作品,因此认为用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作为统一的标准,更为全面。
四、有人主张把恩格斯提出的“美学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作为文学批评的标准,并认为美学的观点就是按照美的规律造型的观点,它包括从现实生活中发现美的事物,发掘人物的精神美,以及典型化的过程,和让美学理想渗透到艺术形象之中等内容;历史的观点则是看作品是否真实地反映了历史内容、历史进程和历史发展的趋势。
五、有些论者主张把真实性、政治性和艺术性作为文学批评的标准,有人则主张以思想性标准代替政治性标准。
- 欢迎来到文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