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花 : 李国文长篇小说《冬天里的春天》中的女主人公,抗日游击队指导员,一个命运多艰的革命女英雄。她曾是一个不知出生、不知姓名,以15元钱被人买去的包身工。1930年大洪水时,为救同行姐妹跳入水中,受伤漂泊,被三王庄的船家所救,从此按照习俗成为这家大儿子于大龙的未婚妻。曾被恶霸王家捆绑在旗杆上受尽毒打羞辱。她在共产党员赵亮的启发教育下,走上革命之路,成为石湖支队的政治指导员。她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家喻户晓的敌军“丧门星”,是杀伐果断的复仇女神。她率十几位石湖首义者,冲进高门楼,“借”来了自己的武器;她神出鬼没与敌人周旋,取得了三河镇战斗的胜利;她横扫5个伤天害理的轮奸犯,为民申张正义;她击毙土匪麻皮阿六,使百姓安居乐业。她智斗王家大少爷王经宇;她提防混进支队的二公子王纬宇。她发现王纬宇暗中勾结汉奸王经宇,怒不可遏,砍下汉奸人头,扔在王纬宇面前。不幸在返回沙洲途中被王纬宇暗害。芦花还是一个勇于追求自由爱情的女性。她爱于家二儿子于而龙,便不顾一切非议和阻拦,毅然与于而龙结合,生下女儿于莲,当于而龙受伤困在黑斑鸠岛时,她用两手摸遍小岛每寸土地,终于将于而龙从死神手中夺回来。为了治于而龙的伤,她大年三十夜,孤身驾船去县城找药。牺牲时伤痕累累的手中还握着那特效药。她活得英武,死得悲壮。是富有传奇色彩的一个巾帼英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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