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声腔 : 区分戏曲艺术中不同类型的称谓。中国是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国家,语言和音乐必然存在着民族性和地域性,因而中国的戏曲,从其形成之始,就有民族戏曲和地方戏曲之分。其中,以演唱的腔调加以区分的,称某“腔”或某“调”,如弋阳腔、梆子腔、徽调、越调等,谓之“戏曲声腔”。戏曲不同品种之间的差别,体现在戏曲文学和舞台艺术的各个方面,但最主要的是体现在演唱声腔方面的不同。元代至清初,大都是单声腔剧种,多声腔剧种尚未形成,所以各种地方戏曲都以“腔”或“调”命名,剧种名称和声腔名称可以互相通用,尚未形成各自独立的概念,戏曲声腔既指演唱时的腔调及其特点,又代表戏曲剧种。明末以来,由于各种声腔的长期流布和交流,多声腔戏曲品种开始形成,遂使声腔的概念发生了变化。声腔,除指腔调及其演唱特点外,还包括由这一声腔流布各地繁衍而成的声腔系统,简称“腔系”。声腔与剧种的关系,则表现为声腔是指戏曲剧种所使用的腔调,戏曲剧种所采用的腔调均可归属于一定的声腔系统,除单声腔剧种尚可以声腔名称代表剧种外,多声腔剧种即凡属由几种声腔组成的剧种,大都不再采用声腔命名而改称之为“戏”或“剧”。如河北梆子是以梆子腔为主的单声腔剧种,“河北梆子”既表示这一剧种所采用的是梆子腔,又可表示这一剧种的名称;川剧是由昆腔、高腔、胡琴(皮黄腔)、弹戏(梆子腔)、灯戏等组成的多声腔剧种,川剧就只能称之为“剧”或“戏”,而不能用声腔来代表它所属的剧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戏曲声腔”和“戏曲剧种”的概念进一步被确定下来,“戏曲剧种”是区分戏曲“品种”的概念,主要以民族或地区的艺术特点为区别,“戏曲声腔”则是从腔调和演唱特点来区分戏曲“类型”的概念,并以此划分各种不同的戏曲声腔系统。在戏曲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声腔总是处于不断的互相影响、渗透、兴衰、更替的变化之中。明代的王骥德曾说:“世之腔调,每三十年一变,由元迄今,不知几经变更矣!”(《曲律》)正道出了戏曲声腔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事实。现时我国戏曲声腔繁多,流行区域范围大小不等,其中,在全国流行较广、影响较大的,有昆腔腔系、高腔腔系、梆子腔系和皮黄腔系四大声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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