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文 : 诗人。号子范。山西霍县人。优贡生。光绪三十年(1904)应聘为太平县书院山长,旋赴日本留学,入东京法政大学,又加入中国同盟会。毕业后任直隶法政学堂教习,后署任丘、静海知县。入民国,任陕西富平县知事。1916年密谋反对袁世凯,事败被捕。1918年任山西整理厘税处处长。1928年任山西省财政厅厅长。1932年任国民政府文官处参事。1936年任财政部芜湖关监督。抗日战争时期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兼任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部中将参议驻渝代表。1949年去台湾。著有《栎园诗草》、《前尘回忆吟草》、《诗余小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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