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学 : 研究戏剧艺术的科学。“戏剧”一词实有两种含义:狭义专指以古希腊悲剧和喜剧为开端,在欧洲各国发展起来,继而在世界广泛流行的舞台演出形式,英文为drama,传到中国后,洪深为其定名曰“话剧”;广义还包括东方一些国家、民族的传统的舞台演出形式,诸如中国的戏曲、日本的歌舞伎、印度的古典戏剧等。因此,中国的“戏剧学”也就必然分为三大支脉:一是以话剧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戏剧学。二是以中国传统的戏曲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戏剧学。这两种戏剧学,有许多共同的原理,又有许多各自不同的特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三是以话剧和戏曲共同作为研究对象的戏剧学,着重研究各种舞台表演艺术的一般的、共同的基本艺术规律。不管哪一支脉的戏剧学,又有狭意和广义之分。狭意的戏剧学,包括戏剧理论、戏剧史、戏剧批评,以及编剧、导演、表演和舞台美术等创作实践中的各种问题,旨在发掘和阐明戏剧艺术的特性、任务及其创作规律等。广义的戏剧学则把诸如戏剧社会学、戏剧心理学、戏剧教育学、戏剧观众学、剧场管理学、戏剧经济学、戏剧宣传学等与戏剧有关的一切问题都纳入研究范围。在我国,对于传统戏曲的理论研究探讨,历史悠久,著述甚丰,在狭义戏剧学的某些方面的研究,可以说是独步的、相当精深的,但就现代意义上的戏剧学(包括话剧和戏曲诸方面),特别是从广义戏剧学的角度来看,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真正完整的戏剧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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