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张贞女死事 : 归有光撰。载《震川先生集》卷四。记张贞女因婆婆招引恶少淫乱于家,并欲使其同流合污不从,而被残杀焚尸的悲惨事件。作者嫉恶如仇,仗义执言,秉笔直书,申张正义,据实抒写而能情绪饱满,辞气厉然,撼人心魄。作者曾在《与李浩卿书》中言:“少好《史》、《汉》,未尝遇可以发吾意者,独此女差强人意。”可见此文的写作表现了作者于人格、道德、法制、史德及史传文学等多方面的思想品质和艺术追求。这篇文章在当时对扬善惩恶产生了明显的社会作用,并在文人中间激起很大反响,故作者后又有多文讨论此事。作者对此文的写作颇为自豪,曾言“仆自以为必可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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