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钊 : 李国文长篇小说《花园街五号》中的人物,临江市改革派的代表。他是伪警察局局长的儿子,在投身革命时大义灭亲。为人刚正,敢于直言,然而屡遭挫折,1959年竟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开除出党;与妻子离异,真心爱他的吕莎又被迫嫁人。政治上和生活上的劫难,反而更锻炼他的革命意志。平反以后,他忘我工作,有魄力,有才干。在拖拉机厂不到三年,就将这个老大难单位整顿得面貌一新;让他抓市里住宅建设,时仅半年即大见成效。他从不考虑个人得失,不想保官和升官,一切从革命利益出发,在上级面前能坚持真理。在工作中,他具有强烈的进取意识,他说:“对豺狼,我用刀;对庸俗,我用扫帚;对习惯势力,我用鞭子。”锋芒毕露,锐气逼人。刘钊是一个性格丰满、个性鲜明的改革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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